算这小子跑得快,要不有他好受的。
眼睛看向江思雨,这个可恶的女人,到现在还敢正视自己的目光,眼神中找不出一丝害怕、惶恐,就那样气定神闲的站在那。
慕宛白一副保护者的姿态站在她身侧,这一幕怎么这么碍眼呢,真是让人充满破坏欲。
不着急,一个个慢慢来。
李舒晴摆了摆手,矮个男人收起电棍,王大妮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
高跟鞋的声音哒哒地逼近王大妮,她求饶道,“舒晴,对不起,我该死,我不应该陷害你,我猪狗不如”。
“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你放过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
李舒晴用鞋尖挑起她的下巴,“那你先说说,塞到我柜子里的那本书是哪来的,谁给你的”。
其实她知道得一清二楚,但就是要王大妮当场指证。
王大妮哪受过这酷刑,现在比老鼠还乖,一点不敢说谎,“是李遇安给我的”。
“第一次投票那个晚上,你没在屋,他把我喊了出去,告诉我这是一本你手抄的禁书,当时你让李遇安看完烧了,他却留了下来”。
“说只要塞到你柜子里,第二天再去举报,你就完了。他还答应我,会尽全力帮我得到名额”。
李舒晴后退一步,弹了弹手指甲,“大妮,到现在你还不说实话,我真的救不了你”,接着近乎低喃,“那上面怎么可能是我的笔记”。
看到矮个子男人狞笑着晃着电棍,王大妮瑟缩一下,一点灵光闪现,大声喊道,“我记错了,那书上是李遇安的字,从头到尾就是他要栽赃陷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