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坟友申请书》。
陈浙宁:……
钱泽林:……
陈浙宁:坟……坟友?
齐衡:对。坟友。就是以后死了埋在一起那种。
陈浙宁:叔,你认真的吗?
齐衡:我认真的啊!你看——
我把家里那台电脑打开,Word文档调出来。
【坟友申请书】
申请人:齐衡,男,1995年2月22日10点16分生,汉族,玄禁人士,现就读于陶雪中学初三年级,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除偶尔熬夜学习及吐槽他人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虽未成年,但心智成熟,特此说明)。
申请事由:申请成为申请人未来坟友之候选对象。
申请背景:鉴于人生苦短,终须一别,而死后长眠未免孤单。申请人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物色合适之坟友人选,以期百年之后,能够毗邻而居,相互照应,免于独卧荒野、无人问津之苦。此非戏言,实乃深思熟虑之结果。
陈浙宁:……
钱泽林:……
齐衡:别打断,后面还有。
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质
1.1申请对象须为女性(此为生理条件,非申请人偏见,望谅解。若申请对象对此条有异议,可协商,但结果恐难更改)。
1.2申请对象年龄与申请人相仿,上下浮动不超过五岁(过大或过小,恐影响相处质量。五岁为弹性上限,特殊情况可另行商议)。
1.3申请对象须为人类(此条本无需强调,但鉴于世间万物之复杂,以及申请人近年来接触之信息渠道日益多元,特此说明。非人类对象暂不考虑,望谅解)。
二、性格要求
2.1申请对象须有基本之耐心,能够容忍申请人偶尔之絮叨、抱怨及无意义之废话(此为申请人多年积习,短期内难以改正,但申请人承诺,将尽力控制频率与时长)。
2.2申请对象须有基本之善良,不会在申请人落魄时落井下石,亦不会在申请人得意时过分追捧(申请人追求平淡之真,不求轰轰烈烈,但求细水长流)。
2.3申请对象须有基本之幽默,能够理解申请人偶尔之前卫言论(如本条所述之“坟友”概念。若无法理解,申请人可适当解释,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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