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根本提取不到指纹。
“毁尸灭迹。”
顾北冷冷地吐出四个字。
秦萧看着这惨烈的场面,下意识地想要捂住岁岁的眼睛。
“岁岁,别看了,脏。”
岁岁却推开了爸爸的手。
“我不怕脏。”
她的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子狠劲。
“我只怕抓不住鬼。”
岁岁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医用镊子。
她注意到了尸体的右手。
那只手虽然被磨平了指纹,但指甲却留得很长,而且断裂了,像是生前剧烈挣扎过,抓挠过什么东西。
岁岁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探进了死者右手食指那个断裂的指甲缝深处。
那里,有一点极其微小的、暗红色的东西。
如果不仔细看,会以为是干涸的血迹。
岁岁屏住呼吸,手稳如磐石。
“夹到了。”
她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将那个东西夹了出来。
那是一根细若游丝的纤维。
暗红色的。
在昏暗的光线下,竟然隐隐闪烁着金色的微光。
“这是什么?”秦萧凑近看了看,“红线?”
“不。”
岁岁把那根纤维举到眼前,眼神变得无比幽深。
“这是‘波斯红’。”
“什么红?”秦萧一头雾水。
“这是一种纯手工编织的羊毛地毯纤维。”岁岁冷静地解释道,仿佛她不是一个三岁的孩子,而是一个浸淫纺织业多年的专家。
“这种羊毛产自伊朗高原的黑头羊,染色用的是藏红花和胭脂虫,最关键的是……”
岁岁指了指纤维上那若隐若现的金光。
“为了增加光泽度和耐磨性,这种地毯在编织的时候,会混入极细的金粉。”
“一寸地毯,一寸金。”
岁岁站起身,摘下手套,将那根纤维小心翼翼地放进证物袋里。
她抬起头,看着秦萧,那双大眼睛里闪烁着令人胆寒的智慧光芒。
“爸爸,1993年的京城,能铺得起这种地毯的地方,只有三个。”
“第一,是国宾馆的总统套房。”
“第二,是前清王爷留下的那座恭王府。”
“第三……”
岁岁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是刚开业不到半年的、号称京城第一涉外酒店的——锦绣中华大饭店。”
秦萧眉头紧锁:“国宾馆不可能,那里安保森严,不可能运出一具尸体。恭王府现在是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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