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祚才阻止了王梦熊。
缓缓开口,语气平和却不容置疑:
“松克先生,若贵方真心求和,赔偿数额必须体现诚意。
我方要求,赔款总额不得低于四百万两。
首批支付一百万两,剩余三百万两,分五年付清。这是底线。”
四百万两!这个数字让荷兰代表们倒吸一口凉气。
范·迪门连连摇头:“不可能!这绝对超出了公司的承受能力!”
眼见赔款问题再次陷入僵局,松克果断建议:
“既然赔款数额双方分歧较大,不如暂且搁置,先商议其他条款如何?”
他试图从别处寻找突破口。
商周祚与李之藻交换了一个眼神,微微颔首表示同意。
接下来是关于台湾的归属与通商问题。
荷兰方面表示,舰队可以撤出大员。
但明朝必须开放台湾,允许他们在台湾以及泉州设立商馆,并且商馆需拥有自治权。
对此,明朝一方似乎早有准备。李之藻回应道:
“台湾本为中国故土,贵方撤出乃是理所应当。
至于开放通商,我朝陛下已有圣断,将于明年择机开放口岸,允许合法贸易。
贵公司亦可如葡萄牙人一般,至我户部注册商号,依法经营。
详细条陈,我方谈判之后会提供给你们。
然,商馆自治,驻留武装人员,绝无可能!
在贵国与大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之前,任何外国武装不得滞留大明领土。”
他话锋一转,提出反建议:
“反之,若贵国应允,我大明亦有权在贵公司总部巴达维亚设立商馆。
一应建造费用,可从赔款中抵扣。
此外,为保障航路安全,双方皆有义务保护对方合法商船在其势力范围内之安全。”
这个提议让荷兰方面陷入了短暂的商议。
在巴达维亚设立明朝商馆,虽然有些意外,但并非完全不能接受。
这或许意味着更稳定的贸易渠道。
而放弃台湾的军事存在,虽然有些不利。
但面对明朝的坚决态度和日益强大的海军,死守一个无法完全控制的岛屿代价太大。
最终,松克代表荷方表示:
如果明朝确定开放口岸并允许贸易,他们可以接受第二项条款。
关于巴达维亚设馆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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