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一笑:“没错!”
即便张懋与林峰关系要好,此刻也按捺不住急意:“林兄,三百多弟兄的性命都系在你身上,万万不可儿戏!你倒是说说,这到底有何用意?”
林峰抬眼望向天际,语气沉了几分:“诸位就没觉得奇怪?北蛮鞑子总能精准追着我们跑,仿佛开了天眼一般。”
吕铮面色冷淡地接话茬儿,道:“这点本官早已有所察觉。撤退时,陷阵营亲自殿后查验,并未发现有人留下踪迹暗号。”
他起初怀疑军中出了内奸,可反复排查后,并未揪出叛徒。
“吕大人,能撑到此刻的,都是我大乾军的硬汉,无人会做叛徒。”
林峰说着,拿起硬弓,缓缓拉弓搭箭:“北蛮人的眼线不在地上,而在天上。”
天上?
吕铮心头猛地一震,脱口而出:“你是说……飞鸟?北蛮人竟用鸟当眼线?”
“唳——”
一声高亢锐利的鸣叫,骤然从天际传来。
朱勇猛地抬手指向天空,惊呼道:“老鹰!是只老鹰!”
他一拍脑门,满脸懊恼:“亏我还是猎户出身,竟半点没留意这只鹰!北蛮鞑子居然会驯鹰当眼线!”
众人顿时精神一振。
这些日子最棘手的,便是始终甩不掉北蛮军的追击。
若能除掉这只“天眼”,逃生的希望便会大增!
张懋却面露忧色:“林峰,老鹰动作极快,此处距它足有一百三十多步,你能射中吗?”
老鹰生性机警,一旦失手,再想寻得射杀机会便难如登天。
林峰缓缓拉满弓弦,语气淡然地看向张懋:“半个月的酒。”
“什么?”张懋一愣。
“我这一箭若中,回到镇远城,你请我喝半个月的酒!”
林峰补充了一句,语气带着几分戏谑:“要怡春院的好酒!”
张懋紧绷的神经瞬间松弛下来,摇头苦笑:“别说半个月,一个月都成!”
“唳——”
老鹰又一声鸣叫,在天际盘旋几圈后,循着血腥味迅猛俯冲而下。
民间虽有“老鹰只看得见移动猎物”的说法,实则是误解。
鹰眼的视锥细胞密度远超人类,宛如自带超高清望远镜与显微镜,能清晰分辨极细微的纹理、颜色与形状差异。
林峰让朱勇捕杀野味并剥皮抛于高坡,便是要用鲜红的血肉,引这只鹰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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