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含两斩;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含四斩;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含两斩;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含一斩;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含五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