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上流社会,软骨通常被视为难以下咽的部分,会被剔除干净。
但克劳德不在乎那些所谓的“品味”。他喜欢软骨那种咯吱咯吱的口感,他就是爱吃
这让他想起俾斯麦
俾斯麦年轻时也是个争强好斗、到处找人决斗的莽夫,甚至因为学业不精而被耶拿大学开除。
他身材魁梧,食量惊人,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胃王,一顿吃三个大牛排十几个大龙虾,这还算他胃口小的时候
可后来呢?当他展现出非凡的政治才华和铁腕手段时,谁还会在乎他年轻时的不学无术?谁还会嘲笑他粗鲁的饮食习惯?
你有本事时,你的缺点都是优点,都会被解读。
自己没必要在意这些,他就是爱吃软骨怎么了
老容克嘲笑他出身低微,嘲笑他行事风格不按常理,嘲笑他爱吃带软骨的肉排。
但那又如何?只要他能推动改革,能让帝国在即将到来的风暴中存活下来,能让东区的穷人吃上便宜的面包,这些缺点和怪癖,最终都会被解读为亲民、务实和不拘小节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
克劳德用餐巾擦了擦嘴角,肋排的香气还在口腔里回荡,那种软骨咯吱作响的口感让他暂时忘却了容克贵族的恶心嘴脸和杰西卡的不知所踪。
他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嗝,感觉胃里老踏实了
哎呀……不咸不淡……味道真是好极了……
“结账。”他对侍者示意。
走出餐厅,选帝侯大街的灯火依旧璀璨,但克劳德却忽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那块猪排虽然好吃,但终究少了点什么,是那种能让味蕾炸开的辛辣,是那种在烟雾缭绕中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豪迈。
他忽然无比怀念起烧烤和火锅,想念那红油翻滚、花椒爆香的味道。
在这个味觉被规训得温吞尔雅的欧洲想吃一口真正的辣,简直比推动哈伯法工业化还难。
“还是东煌的东西够劲。”他低声自语,将双手插进外套口袋
他没有按原路返回,而是拐进了一条往东区方向的岔路
他想走走,消化掉那一大块肉,也顺便理清一下脑子里的乱麻。
反正也不远,绕个远路就当散步了。
这条路比选帝侯大街安静许多,路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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