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习惯,再然后,就是爱情的展开。
但偏偏,原主在剧情里只是炮灰一样的存在,并没有所谓的女主光环,所以慕清黎对原主只有厌恶。
喜欢?那是什么!
后来原主进入娱乐圈,签约了慕清黎家的公司,只不过那时候是慕清黎的父亲在做主,他并不知道原主进了自家公司。
当他知道的时候原主已经是一线明星了,再加上慕清黎对原主实在不感冒,也就没在意。
慕清黎只当原主是一个稍微脸熟的人,但是原主不这么以为。
知道自家老板是曾经喜欢的人,于是原主展开了第二轮攻势,比起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下好了,成功引起了霸道总裁的注意,只不过是讨厌的注意。
顾若轻看了看好感度进度条,-5的好感度,这得有多作才能把好感作成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