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望,与插旗而盗不敢犯的赵郡李氏、在渤海根基深厚的封氏高氏都无法相比,虽然是上等世家,但实力很弱。
郑春华的父亲郑雏为尚书郎,这个职位出自西汉,汉武帝时常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后成定制,魏晋以后尚书各曹有侍郎、郎中等官,综理职务,通称为尚书郎,在齐国的官制中为六品上,负责具体政务。
这职位既能锻炼实干才能,又是接近中枢、工作清闲、升迁快捷的标准清官,很受士族子弟的欢迎,也是他们晋升的主流途径之一,若一世家子在年轻时担任此职,那自然风光无限。然而荥阳郑氏是齐国第一甲门,族兄郑述祖还在天保年间几次升迁任太子少师、仪同三司、兖州刺史,述祖的女儿还是高睿的第一位王妃。
结果郑雏自己也只能担任尚书郎,到高殷纳娶郑春华时,赵郡李氏族人仍对郑雏不甚恭敬,直到洋子看不过眼,授郑雏为赵郡太守,李祖昇兄弟才身穿朝服,赶忙到郑雏家门投递名帖拜见,让洋子笑着说:
“足以杀杀李家小子的威风了!”
可见郑氏虽然清贵,但经过魏末动荡,政治势力已然孱弱无比,就像一个美丽尊贵而无用的饰物,恰如此时郑春华在后宫的定位。
高殷心中微动,心想自己也该帮扶一把郑氏了。
虽然回来糊弄住了母后李祖娥,但只要她神智还算正常,就会本能地要求自己提拔赵郡李氏子,既能让家族富贵、自己长脸,又培植了一批可以信赖的血亲近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哪怕高家自己上位了也是这么干的,这已经是刻在人类骨髓里的本性了,哪怕创业的初代可以稀释这种比例,第二、第三代也会互相联姻、覆盖血脉,无论如何,谱代家臣哪怕不会说学逗唱,至少可以占个忠字。
母后和难胜表妹都是李氏出身,自己不可避免地要提拔、任用一些李家人;既然无法阻止,那就顺从到底,宋家、封家、郑家乃至小门小户的陈家刘家都捞上一些人来,再用她们的姻亲关系和自己看上眼的低阶军官婚配,以此形成一个庞大的军官团。
父母是至尊赐婚,自己从小入总角、舞象团,上的是至尊建立的学校,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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