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太和元年,“四方诸寺六千四百七十八,僧尼七万七千二百五十八人”,到了520年的孝明帝正光元年,“四方多事,民避赋役,多为僧尼,至二百万人,寺有三万馀区”,致使东魏皇帝不得不下诏警告各牧守和令长,只要擅自建立寺庙,就按照花费劳工的规模以枉法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