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个极小的漩涡,将周围的空气压得发出低沉的嗡鸣——只要再往前推一寸,那团风就会穿过他的头骨。陌生人看着那只手,眼睛在昏暗中亮了起来。不是恐惧的光,是兴奋。
“太好了,”他说,然后主动向前迈了一步,将自己的额头抵在温迪的指尖上,“赶紧动手吧。”他歪了歪头,将脑袋伸向温迪的手掌,毫不保留地露出整个脖颈,姿态里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期待,像是在等一个等了很久的礼物。
温迪的手指僵住了。漩涡还在指尖旋转,嗡鸣声还在空气中颤动。但他推不下去。
他见过想死的人。两千六百年里他见过太多——跪在教堂里祈祷神明降下惩罚的罪人,站在摘星崖边张开双臂的背影,在酒馆里灌下最后一杯酒后把摩拉全部留在吧台上的老冒险家。他认得那种眼神。这个人不是想死。他是想被温迪杀死。这两者之间有一个极细微的差别,细微到只有活得足够久的人才能分辨——想死的人眼里是空的,而这个人的眼里全是光。
温迪收回了手。风在他指尖消散,漩涡化成一缕细风从他指缝间流走。他垂下手臂的时候,整个人往后退了半步,目光仍是戒备的,但指尖已经没有杀意了。
陌生人却叹了口气。不是失望,是那种“果然如此”的、带着一丝怜悯的叹息。“让你杀你都不杀,”他把手伸进旅装内侧,掏出一把短管手枪。枪身泛着哑光黑,扳机护圈在昏暗中反射出一小片冷光。他的动作不紧不慢,没有示威,没有犹豫,像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摩拉那样自然。“那只能我自己杀了。”他将枪口抵上自己的太阳穴,食指搭上扳机。
温迪的手比意识更快。风没有经过思考——周围一切的流动在那一瞬被全部压缩在食指与拇指之间。飞溅的木屑凝固在半空,吧台上倾倒的酒杯停在倾斜四十五度角的位置,酒液在杯中保持着一道静止的弧度。陌生人扳机扣下的动作被定格在食指微微弯曲的那个瞬间,击锤悬在半途,撞针距离底火只差一片纸张的厚度。
温迪跨出一步。他的动作在静止的时间里切开一道口子。手掌精准地拍在枪管侧面,另一只手在同一瞬间将子弹从弹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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