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果然。
啧啧啧……
明珠忍不住再次琢磨了一会儿。
却发现,没啥可能的。
一般来说,这村子里的大队长,基本都是本村的。
很少能有那种外来户。
然后这岁数,也不像当年留在老乡家养的军人的子女。
所以,纯粹是碰巧了。
“那咋办?把人送村里,还是直接拉去公社医院?”
明珠问。
欢欢摊开地图比划了一下距离。
“送村里吧。我刚摸了下脉搏,看着就是吓着了,加上饿狠了,回家躺着养两天能缓过来。”
“成。”
明珠点了点头,去将自行车绑在后边车门上。
欢欢则是将人抱到了后座。
随后,明珠转身朝旁边的林子里吹了声口哨。
大毛和二毛立时蹿了出来。
大毛嘴里还叼着一只野兔。
“好大毛!好样的!”
欢欢弯腰揉了揉它的大脑袋,笑着夸了一句。
见大毛和二毛都上车了,这才拉开驾驶座的门。
“走了。”
前山庄村离得不远,吉普车沿着土路开了不到三分钟,村子的轮廓就出现在眼前。
明珠靠在车窗边,越看心里越堵得慌。
这地方比靠山屯还惨。
靠山屯好歹是被洪水闹的,山上还能刨点野菜、摘些野果对付一阵子。
可这边,是旱的。
地上全是那种咧开缝的,路两边根本没啥东西。
就连大毛抓的兔子也没多少肉。
随后她想起来了,刚刚那个大队长摔下的水沟也是没水的。
吉普车缓缓驶进村子。
村口的大树底下坐着几个发呆的村民。
一个个缩着脖子,眼神空荡荡的。
脸上全是面黄肌瘦,感觉连抬头看八卦的力气都没有了。
倒是旁边那俩坐着玩泥巴的小孩子还好点。
看到车子进来了,好奇的打量着,可也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