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亲政的第一天,他不忍心再让母亲受此劳苦,决定自己一个人先批阅,无法决断时,再向母亲咨询。大部分的公文只是例行公事,他只要批个“可”字,就可以让人发出。
不过今天的公文中,有许多是依律处死刑的,按秦律,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交由秦君作最后决定,总有十余件。对这些公文,秦君没有贸然批“可”字。他记得自己在斋戒时,上天给予的训诫: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当时他就认为,商君滥施杀戮,并非治国之正道,总要给那些犯了事的人一个改过的机会才好。
他将这些公文都挑出来,派人到后宫,再请母亲前来商议。之所以不自己去后宫,是担心其他姬妾得知此事,多口乱传。
少时,孝公夫人只带着一名女官来到正殿,还将女官留在殿外,自己独自上殿。秦君见母亲上殿,急忙趋步迎出,将母亲扶入殿中,请她坐下,正要吩咐上果品,孝公夫人制止道:“吾知汝有密议,故不携眷属而来,他人亦勿入也。”
秦君礼道:“母亲明察。儿正有一事难断,愿母为吾一决!”一边说,一边从他挑选出的文书中,取出一卷,对母亲道:“今有一书:某甲无子,以其弟子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律弃市。儿有思之,其罪故不容绾,然必弃市而后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