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李洛是被窗外敲锣打鼓的声音吵醒的。
庙会开始了。
“洛哥,快穿衣服,咱们按计划该去逛庙会了。”燕天风穿戴整齐的坐在桌边吃着早饭,天字号厢房的早饭很是丰盛,足足有好几种摆满了桌子,飘出诱人的香味。
李洛穿好衣服,也坐到了桌边,拿了个肉包子细嚼慢咽的吃起来。
“话说你每天起这么早都不困吗?我就没见你赖过床,或者说睡过懒觉。”
两人认识时长早足月了,在李洛的记忆里,燕天风总是每天很早就起床了,然后在他的耳畔叽叽喳喳的吵了一通,把他叫醒吃饭,永远一副精气神十足的明朗模样。
“不困啊。”燕天风喝了口豆浆,又开始了吹嘘:“我早就习惯了。小时候爷爷每天天不亮就把我叫起来练剑了,多睡一刻钟都不行,他会拿鞭子抽我,一下接一下的打的可疼了,我受不了,只能乖乖听他的话,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除开受伤或是病重,不然我每天都醒的很早。”
这就是生物钟吗?
早睡早起是个好习惯。
李洛默默摇了摇头,心说可惜我没有。
他的夜晚时间不光花费在了睡觉上,空闲的时候也会修炼到半夜,废神废力,第二天早上往往腰身酸软,疲惫不堪,难免多在榻上耐一阵子。
吃过店小二送来的早饭,两人便来到楼下,加入了庆祝庙会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