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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振舒的猎枪拄在地上,枪口还冒着淡淡的青烟,他脸上沾着血点,眼神却异常明亮锐利;阿泰则瘫坐在一旁,手里还死死攥着那把染血的短刀,脸色苍白,但眼神里充满了激动和后怕。
宋奎冲过去,一把抓住儿子的胳膊,上下打量,确认没有致命伤,这才长长地、颤抖地呼出一口气,随即目光复杂地看向秦振舒,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沙哑:
“秦……振舒……这……这都是你干的?”
秦振舒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和血渍,露出一个疲惫却带着几分锐气的笑容:
“和阿泰一起拼的命,阿泰帮了大忙。”
在场的赶山队员们,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在秦振舒身上。
那些曾经深藏的轻蔑和不屑,此刻如同被狂风吹散的薄雾,消失得无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震撼、难以言喻的敬佩,以及一丝……对强者的本能敬畏。
眼前这个沾满狼血的青年,哪里还有半分城里学生的影子?
“好!好小子!”
宋奎重重地拍了一下秦振舒的肩膀,声音洪亮起来,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豪气,“都别愣着了!搭把手!帮振舒同志和阿泰,把这些‘战利品’抬下山!”
在宋奎的指挥下,众人两人一组,用绳索和木杠将沉重的野狼尸体捆扎结实。
奎叔看着这四头加起来足有四百多斤的大家伙,眼中精光闪烁,由衷地赞道:
“振舒啊,你这一个晚上,可是把整个月的工分任务都超额完成了啊!”
这话一出,旁边几个队员看着那沉甸甸的猎物,眼神里不由得掠过一丝羡慕和火热。
按照规矩,这四头狼的工分,足以让秦振舒这个月在赶山队里横着走了。
秦振舒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些目光。
他深吸一口气,走到宋奎身边,声音清晰而沉稳地说道:
“宋队长,今晚能脱险,阿泰功不可没。他不仅没拖后腿,还拼死搏杀。这里面,至少有一头狼,得算在阿泰头上。”
他太清楚山里的规矩和人心。
独吞,只会招来嫉恨。
不如大大方方分润出去,尤其对象是队长宋奎的亲儿子宋泰。
这样,既全了情分,也堵了悠悠众口。
宋奎闻言,深深地看了秦振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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