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
“本将是岷州人,大小在岷山里面打猎。机缘巧合,加上自己拼搏,得了今日之地位。
本将是南北并榜以后的武状元,按理来说,应该做天子亲军,在洛神都吃香的喝辣的。
但本将还是回到了岷州。
为什么呢?”
“因为本将的亲族,本将的娘现在就在南望城里!
是这群狗日的南掸人,不让本将吃香喝辣,不让本将过好日子。
是这群狗日的南掸人,逼着本将拎刀子砍人!”
“噗呲!”
季兴抬起脚,随即挑了一名血莲教教徒,就踩了过去。
脑袋好似尿脬字一般被踩破,血喷喷了一地。而那名教徒临死之前,都没想到,季兴会对他下手。
血在高台上四溢,而季兴杀气再添一分,脸上狰狞初现。
“本将别的不会,唯杀人还算熟练。
本将的亲兵,杀人还算娴熟,但更娴熟的事情,是垒京观。”
季兴一指还活着的几名血莲教的人,摇了摇头:
“这几个人,太少了,连祭旗,都没法把本将的旗子染红。
这几个人,太少了,少到让本将分润你们些功劳,监军都没法记。”
“咱们都是厮杀汉,唯有厮杀才是唯一的出路。
杀南掸人,有钱拿,杀南掸人,有官儿做。
本将啊,爱死南掸人了。
你们,爱么?”
此时,连季兴亲军,都不知道怎么接话。
爱么?南掸人在岷州烧杀抢掠,所有人都对南掸人恨之入骨。
不爱么?没南掸人,怎么晋升,怎么拿赏银,所有南掸人似乎越多越好?
季兴对着南望城的方向遥遥一指:
“本将觉得,南掸人,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可爱。
本将觉得,南掸人的人头,才可爱!”
“副将陈萍可在?”
“末将在!”
“除了小张天师要的那一个,剩下九人......”
“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