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没有人追问。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一个同事之间的正常体谅,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他们不知道,我愿意在走廊里坐三十分钟、四十分钟甚至一个小时,不是因为"正常体谅",而是因为那个人是初姌。
坐在走廊里的时间有时候很长,长到我开始对那扇窗台产生了感情。窗台上有一个小裂缝,我每天坐在那里都用手指摸一下那个裂缝,日子久了居然摸出了一个小小的凹痕。
有时候我也会想,这种做法是不是太傻了。一个大男人每天中午坐在走廊窗台上等人醒来,像极了偶像剧里那些痴情男配的桥段。可转念一想,又不觉得自己傻。因为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你会做一些在外人看来毫无意义的事,但你自己知道,那些事是有意义的。
等她醒来的过程本身就是意义。
到了差不多的时间,我会从窗台上跳下来,走回办公室门口。但不是直接推门进去,而是先侧着身子,把耳朵贴近门缝听。
这个动作如果被别人看到大概会觉得很滑稽——一个成年男人贴着一扇门偷听。但我在意的不是形象,而是里面的动静。
如果听到椅子响了一声,或者有水杯被拿起来的声音,说明她已经醒了。这时候我才推门进去。
如果里面安安静静的,我就退回窗台继续等。
有时候这个过程要反复好几趟。走进来,退出去,再走进来,再退出去。像一只犹豫不决的飞虫在窗户边盘旋。
终于听到她醒来的动静时,我会故意在门口停一下,把脚步声放重一点再走进去。这样她不会因为忽然出现一个人而受惊。
"你刚回来?"她会揉着眼睛问。
"嗯,出去透透气。"我说。
每次都是这个对话,一字不差。
她有时候会追问一句:"去哪透气了?"
"楼下走了走。"
她哦一声,然后起身去茶水间倒水。等她走远了,我才坐回自己的椅子,长长地呼一口气。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三个月。
三个月里,我在走廊里看完了两本书,听完了四十多期播客,窗台上的裂缝被我摸得更深了。而初姌在办公室里安安稳稳地睡了一个又一个高质量的午觉。
她从来不知道这些。
或者——她知道,只是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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