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些不太确定地问。
坏了,原主不会做衣服啊!
顾雨晴抢在沈清墨前头说:“我是跟村里的婶子学的,我也是拆了好几次才缝好的,宿舍里的女生也教了我好久。”
随后她又看向自己的爸爸和二哥:“爸爸,二哥,现在我做得已经很熟练了,回头给你们量量尺寸,我也给你们做。”
“不用了,我有老婆,让你妈给我做就行了,你二哥在部队也没什么时间穿便装。”虽然心里酸不溜丢,但顾建国还是舍不得女儿劳累,家里好歹还有缝纫机,女儿这边全靠她一针一线的缝,太辛苦了。
坐到三点左右,一家四口出发去支书家,顾建国准备好了礼物,烟和酒,酒是五粮液,烟是大前门。
顾雨晴拿起一瓶酒,正标上部是飘扬的红旗图案,这是从去年才开始的“红旗牌”商标,红红火火的年代,红火的精神。
她手上这瓶,放到这个年代有五十年后,卖个六个数绝对不成问题。
“爸爸,这酒您还能买得到吗?”
顾建国一怔,看向沈清墨,你小子还爱喝酒?
沈清墨赶紧摇头,他也不知道雨晴想干什么,但她要的东西,自己一定帮忙为她得到:“叔叔,我不喝,雨晴估计是想买一些留作人情的。”
“能买到,这酒比茅台好买。”顾建国欣慰又心酸,女儿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不知不觉长大了,不仅会做衣服,还懂得人情世故了。
沈清墨到自己屋里,从腌肉的缸里拿了块近五斤的咸肉。提上东西,一家人出门,走到周支书家时,支书家里的女人们已经忙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