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主意,领航给他开顾问费。他不用挂靠,也不用改自己的创作方向。”
“顾问费怎么算?”
“按年付,具体数我回头跟他谈。你先记个框架。”
古馨月在本子上打了个勾,翻到下一页:“职业选手呢?”
林殊在第三个圈里写了“选手”,然后画了一条竖线,把圈分成左右两半:“左边是在役的,右边是退役的。明凯在役,签商业代理约。领航只帮他接商业代言和活动,训练比赛的事一概不碰。他的合同我帮审,但决定权在他自己。签约时间跟他WE的合同同步,WE那边到期了,他如果想换队伍,领航帮他谈。”
“PDD、若风、五五开呢?”
“他们几个都有说打完今年就退役了,签全约。”林殊拿笔在右边那半写了个“全”,“直播、商业、内容、战队,全包。PDD想搞战队,领航帮他搭架子、找教练、对接赛事资源。若风想做内容,领航给他配团队。五五开直播这块,领航帮他跟平台谈合同,保底流量和礼物分成都要往上提。”
“分成怎么定?”
“直播收入,领航抽两成。商业代言,抽两成。战队这块,如果PDD的战队用领航的资源,领航占战队股份的百分之十五,不参与日常管理。”
古馨月写完,把笔记本转过来给他看:“你看这样行不行?”
林殊扫了一遍,拿笔在“选手全约”下面补了一行:“加一条——签约选手退役后三年内,领航有优先续约权。但不是强制,选手想走随时可以走,只要提前三个月通知。这条写进去,显得咱们不绑人。”
林殊提供的这些合作条款,条件皆无比优渥。
甚至可以说优渥到了吓人的程度,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慈善条款。
但林殊有哪个底气,电子竞技是他的基本盘,他需要的不是几个能赚钱的下游,而是真正能够在他的扶持下站起来,去将这个盘子扩大的合作者。
既然是合作者,那就不该把条件设置高,相反条件越低、越合理,这个合作的时间才能更长。
古馨月把那行字补上,合上本子:“行,解说四个,创作者四个加小智顾问,选手四个。加起来十三个人,分三类合同。明天我开始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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