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第二,从明天起,身上所有可能暴露的味儿,都得弄干净。
天还没亮。
林晚从阁楼的天窗翻了出去。
她没走屋顶。昨晚法租界才搜捕过,屋顶上的瓦片说不定有人踩过,她不能再留脚印。
她改走弄堂。
后弄堂有个暗门,能通到隔壁棺材铺的后院。棺材铺的吴老板耳朵不好,觉也轻,翻个身都得念叨两句。她从后院矮墙翻过去,落进一条窄巷子,只能侧着身子走。
巷子尽头是条臭水沟,上面搭了块烂木板。踩过去,就是辣斐德路。
她在路口一根电线杆的底座上,拿粉笔画了个很小的圈。
这是紧急联络的暗号。
沈敬之每天早上六点会派人从这儿路过。看见圈,就知道她有急事。
画完,她用鞋底把粉笔头碾碎,踩进泥里。
然后她顺着原路返回。
回阁楼前,她还用树枝把自己在夹道里留下的脚印全划拉乱了。
回到阁楼,关好天窗。
她蹲在搪瓷盆跟前,把手伸进冰凉的水里泡了三分钟。
指甲缝里的粉笔灰泡软了,她拿根竹签一点点抠干净。
然后她脱下昨天穿的棉袄,凑在鼻子前,里里外外的闻。
腋下,领口,袖口,前襟。
她闻到了。
不是碘酒。
是火药味。
很淡,比碘酒味还淡,但确实有。
前天晚上,她用掌心枪顶着陆峥的下巴。枪没响,她没扣扳机。可她扳开过击锤。击锤弹回去那一下,还是会带上一点点火药味儿。
那点味道,经过一天体温一捂,渗进了棉袄袖口里。
正常人闻不见。
但要是那个人常年玩枪,鼻子对硝烟味敏感到一种变态的地步……
林晚把棉袄叠好,塞进搪瓷盆的水里,让它沉了底。
明天上班,穿那件旧灰褂子。
早上七点。
76号极司菲尔路的大门口,已经站了两排人。
不是来上班的,是来挨训的。
周炳坤的骂声从行动处办公室传出来,隔着楼板都听得一清二楚。
“他妈的马公馆的案子查了三天,一根毛都查不出来!宪兵队的冈村那条疯狗昨天打电话来骂了我二十分钟!二十分钟!你们一个个吃干饭的,老子养你们是来看戏的?!”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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