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权。”他看向评事,“写两件物号、架号。若依法调取,便在这两行后添调文号、去处、时刻、交领人。不是不许调,是不许调完以后只剩一个‘另见’。”
评事看了他片刻,命录事补格。
玉甲、玉乙由一行拆成两行。各自物号、封泥号、架位落定,末尾又添一栏“调取回填”,当前两栏俱空。
共同核见另列在下:同形左半,不能配合,用途未明。
佩痕副录的限语也没有被删。两物虽见非朝夕的旧磨,不得据痕反推历来持用者,也不得据分系认二物同属一门一事。
谢无咎问:“玉乙来源呢?”
“岳秉义伤重时交沈氏,长风在场;早先来处未明。”录事答。
“玉甲?”
“谢府旧物,原持人谢无咎;生母崔氏亲授答纸另附。”
两枚玉还在同一案物房,却没有被写成同一件东西。这一点比“无关”二字更要紧,因为无人能证明它们无关,也无人能只拿相像抹去两个物号之间那道分封。
* * *
归位副录再往后,是三层文本核单、四端与两侧问答纸、大理寺留存的三印处置副录。
最初疫报未见;兵部后誊与会审引文各列形成、持处和未明来源;岳问纸所记十二日晚至十四日之间的收置、看守与移交,现有材料不能解释,不据此认岳言真实、九人为同一批,也不判后誊或会审引文虚假。兵部、刑部的续核事项和期限都在。
谢无咎翻到处置副录背面:“与三署所持的是同一份?”
“同文三份。”评事道,“三印正纸留清案处,本寺副录附现案,兵部、刑部各持一份。页数都在正纸背注。”
“到期回文以后,旧副录如何处置?”
“回文接在各自续核事项之后。”
“不替换这一份?”
“不替换,只续页附后。”
谢无咎让录事将“续页附后,原处置不撤”写进收付旁注。旧纸若因后来有了答案便可以抽出,所有限期和限制语都可能在新回文里变成一句省略的前情。只有原处置仍在,后来所得才看得出究竟回答了哪一问,又越过了哪一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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