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云一愣,“怎么回事?陈家那个男的不是挺老实的吗?”
彭晓芳嗤笑一声,眼里闪过恨意。“老实?老实人打起老婆来才狠呢。那一家子都是吸血鬼。我嫁过去三年,生了个女儿,他们家重男轻女,成天指桑骂槐。
后来那男人在外面赌钱输了,喝醉了回来就拿我撒气。我实在受不了,半夜抱着孩子跑回了娘家。结果……”
她停顿了一下,眼眶微红。
“结果我爸嫌我丢人,死活不让我进门,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实在走投无路,只能带着丫丫来了市里。”
林秋云听得心里发酸。
同是天涯沦落人,女人的命在这个世道总是格外苦。
她伸手拍了拍彭晓芳的手背,“没事,市里好歹能寻个活路。你现在住哪?怎么这几年都没来找我?”
彭晓芳吸了吸鼻子,“我刚来的时候,也想去找你。可我去陆家打听过,那个陆建平说你回老家了。我当时连个落脚地都没有,带着个生病的孩子,饭都吃不上,就没敢再多找。”
林秋云暗骂陆建平不是东西,明明她就在市里,他竟然骗晓芳。
“那你现在在这边做什么营生?我看你这打扮……”
林秋云斟酌着词句,怕伤了表妹的自尊。
一个单身女人带着个孩子,在这大城市里想混出个人样来,得多难啊。
彭晓芳低头看着自己鲜红的指甲油,沉默了几秒。
她突然凑近林秋云,压低了声音,“姐,我在‘夜总会’上班。”
林秋云手里的搪瓷杯猛地一晃,热水溅出几滴落在手背上。
夜总会。
在这个年代的小城市里,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街头巷尾那些大妈大婶们嚼舌根的时候早就说透了。
那里是销金窟,是乌烟瘴气的地方。
“晓芳,你……”林秋云喉咙发干,声音都在打颤。
彭晓芳看着表姐这副模样,眼底闪过一丝自嘲。
她从随身的小皮包里摸出一盒摩尔烟,抽出一根细长的香烟咬在鲜红的嘴唇间,划了根火柴点上。
火光映亮了她眼角的细纹。
到底还是受过苦的女人,妆画得再浓,也掩不住底子里的沧桑。
“姐,你想哪去了。”
彭晓芳吐出一口青烟,语气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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