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哪怕是害死了几十万奴隶的奴隶贩子,只要此人笃信上帝。按照“因信称义”的原则,这个人在上帝面前就是无罪的。至于被奴隶贩子害死的几十万奴隶,他们的死亡则是“上帝的意志”,是因为这些人平生没有忠贞的信仰让上帝把他们从死亡中拯救出来。与奴隶贩子的关系不大。
由于基督教认为“人生而有罪”,也就是说,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也有罪。婴儿死了的话,也只是赎罪。
所以坚定笃信上帝的奴隶贩子所害死的几十万奴隶,会因为自己信仰不忠,所以死后堕入炼狱或者地狱。害死几十万奴隶的奴隶贩子则会因为对上帝的虔诚信仰而在死后进入天堂。
罗斯福是律师出身,对这套玩意的内在逻辑非常了解。他静静的听着这位牧师继续讲经,“……美国受到上帝的眷顾,所以要在与异教徒的战争中挺身而出,捍卫基督教世界的荣誉。教友们,美国成为世界的领导者,就是上帝让在新大陆建立起山巅之城的延续。如果山巅之城不能领导世界,就只能证明我们的信仰还不够虔诚。”
听了这番讲经,罗斯福感到讶异之余,还忍不住有些感动。他万万没想到,这场战争在宗教人员的眼中竟然与神的意志结合在一起。虽然美国宪法中规定美国不设国教,但美国从本质上却是一个宗教国家。任何事情只要与宗教挂钩,就能煽动起美国民众的情绪。
正在思考,就听牧师结束了美国参战与上帝的山巅之城的关系讲述,而是念诵起一段《启示录》的内容。
“……天使米迦勒及使者与巨龙及使者交战了,巨龙战败,被摔在地上,于是又去追那妇人,妇人得一大鹰双翅,飞往旷野,巨龙紧追,喷水欲冲走妇人,这时大地开裂吞下洪水,妇人得救,巨龙只好站在海边沙滩上发怒。这龙就是那古那迷惑人的蛇、魔鬼撒但变的。
这时海中出现一奇异的兽,十只角戴十冠,七个头上都标有亵渎的名号,身体象豹,四脚象熊,口大如狮,七头中一个似受过伤又治好了。巨龙将自己的权柄和座位交给怪兽,任它行权四十二个月,这兽亵渎上帝,战胜圣徒,制服各族各民各方各国。接着另一怪兽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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