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没有说「别哭」,也没有说「我没事」,只是安静地让他靠著,手指一遍遍梳理著他凌乱的头发,无声地告诉他:
我在。
在很久以前,他就喜欢握著她的手,有时候一握就是十几个小时,松手的时候手上都是汗水。
他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脆弱只暴露给她看。
她是他最温暖的避风港。
过了不止多久,芬格尔的颤抖才渐渐平息。
他像小孩子一样在Eva胸口磨蹭两下,擦去脸上的泪,抬起头。
眼睛微微泛红,视线却一刻不舍得离开眼前失而复得的爱人。
「抱歉,把你的衣服弄湿了。」
他得庆幸,自从Eva离开之后他就学会了哭泣,虽然每一次都是带有目的性的鳄鱼泪,不是求饶就是耍诈。
但也正因为熟练无比,他才能保证自己不会涕泪横流。
为这美好的重逢留下一点小小的瑕疵。
「我们之间不需要说抱歉。」Eva看著他,目光无比温柔:「而且,你也不是第一次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芬格尔:「..
他看著沐浴在光线之中,宛如圣母玛利的少女,很想说一句这话放在这个场合是不是不合适。
但最终,他还是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只是用力将她搂在怀里,鼻子埋在她绸缎般的发间,仔细感受著她的气味。
失去Eva以后,他就从备受瞩目风光无限的狼王转变成为了一心只想复仇的野狗。
他抛弃了尊严,舍弃了节操,抛弃了立场,此生仿佛只为复仇而活。
野狗不需要墓碑,狂奔到腐烂就好。
万幸,他的努力最终没有白费,在校准努力的方向后,Eva如愿以偿回到了他身边。
此时此刻,他莫名感觉一阵愧疚,明明怀中抱著的是Eva,心里想的却是其他男人。
如果路明非在这,芬格尔生怕自己会忍不住一首歌来:「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
但路明非早有预料,始终没有出现,将这片刚刚诞生了奇迹的空间,留给这对终于跨越了生死,重新触碰到了彼此的苦命鸳鸯。
相拥许久,直到钟楼再度响起钟声,Eva终于抬手轻轻拍了拍芬格尔:「不打算让我换件衣服吗?」
芬格尔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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