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他长期在同一区域、同一条街道执勤,而一个专注职责的头脑,自然可以在传统道德规范上享有较大尊敬,譬如与所保护场所的女仆们保持著柏拉图式的友好交往。
当英国女仆在暮色迷雾中半掩身影,俏皮地戴著整洁小帽,从厨房侧门溜出,悄悄走向保护房屋的栅栏时,她们是极好的闲聊对象。而那位身著制服、戴著洁白手套的英俊警察,自然也深受厨娘和女仆的敬重与爱戴。他在巡逻岗位上的地位,堪比大户人家的门房,对他来说,确保没有任何事物逃过他的观察,是一种职业荣誉。
无论身著制服还是便衣,警察都是和平的战士,中立岗位上的哨兵,因此他们理应像抵御外敌的军人一样受到尊重。这正是英国的现状,警察随时准备提供援助和友善建议,市民永远不会与警方陷入尴尬或不快的接触。
在德意志和法兰西,没有人愿意与秘密警察的密探交往,人们对接触这类「动物」怀有本能的厌恶,因为他们背信弃义、恶毒嗜血。秘密行动的侦探警察与公众的关系,并不像预防性警力那样亲密。
但在英国,每当便衣警探需要协助逮捕罪犯时,他们只需亮明身份,即便国内最显赫的人物也绝不会拒绝对他们施以援手,正如《黑斯廷斯探案集》中经常出现的那些故事一样。
这种局面的自然结果是,警察与诚实民众之间存在著最友好的情感。每当警方需要干预并寻求协助时,居民们都愿意支持他们,因为他们深知警察绝不会无故行动,这再次证明了英国制度远胜于欧洲大陆。
而这一切的基础,都建立在这所机构成立时对全国公民许下的「警察即是公众,公众即是警察」的誓言,建立在九项「亚瑟·黑斯廷斯原则」之上。
欧洲大陆的警察是异乡人的梦魔,而伦敦警察却是异乡人的挚友。
如果你寻访故人却只知晓其街道名,只需向该街执勤的警察求助,他便会指引你找到那栋房屋。
倘若你迷失方向,遇见第一位警察便可上前求助,他会负责为你指路。
如果想搭乘公共马车却不熟悉往来路线,只需告知警察,他会守在你身旁,直到你需要的马车驶入可招呼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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