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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声明和协议,几乎能将拍卖行的责任规避到了九十以上。
说直白点:除非东西一眼假,假到外行都能看出问题的程度,不然拍卖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反倒可以主张让竞拍人继续履约,并赔偿损失。
所以林颐很不理解,他们在担心什么?
即便这九页不是朱子手稿,至少是文物,完全在《免责声明》所包括的范围之内————
转念间,林颐站了起来。她觉得至少得问清楚:这三位为什么会这么紧张。
组织了一下措辞,林熙往前一步,无意间迎上了谭筝的目光。
很复杂,也很微妙,但林颐能读的懂:讥笑、嘲讽,甚至还带著点可怜。
前两种她能理解,但这丝可怜几个意思?
林颐眯著眼睛:「谭律师,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给林律师两点建议。第一:下次再接这样的案子,最好先补补功课!
「6
「第二:你可以不懂文物,但至少得懂法律:你想辩诉,是不是得先抓住论点?」
谭筝笑了一下:「林律师,如果你还没想清楚的话,先回忆回忆林老师问冯总的那些问题,然后,再回忆回忆相关的法条————」
林颐的脸又被气红了:老娘香港中文大学毕业,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系留学,用得著你来教?
没错,手稿确实出了点问题,但免责协议的范围那么大,完全可以囊括。
林颐刚要反驳,又突一怔愣:不对————这女人不是在激将?
她迫使自己冷静下来,脑海中回忆著林思成询问冯莱恩的经过。
林思成问了三个问题:
冯总,邦翰司对拍品的真伪、品质承不承担担保责任?
冯莱恩说不承担!
林思成又问:冯总,拍卖公司对拍品的瑕疵承不承担担保责任?
冯莱恩依旧说不承担。
林思成再问:邦翰司能不能对拍品的关键性瑕疵,重大瑕疵承担必须的披露义务,并保证对明知瑕疵如实披露?
这次冯莱恩犹豫了,因为免责声明中没有这一条。还是自己提醒他:这是刚性条款,就算拍卖行声明免责,法庭也会视为无效。
前两个当然没问题,有问题的是第三个问题: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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