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份刚刚签发的《不起诉决定书》复印件。案由:林晚涉嫌妨害作证罪(预备)。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那是她为获取周振国口供,曾试图接触其妻时,留下的唯一可能构成新罪的线索。专案组报请,他亲自签批了“不起诉”。
他指尖抚过决定书上自己的签名,力道很轻。
门被敲响。书记员探进头:“陆检,高院来电,关于陈砚上诉案,要求补充材料。”
“放桌上。”他头也未抬。
书记员放下文件袋,欲言又止:“林晚……她走了。”
他“嗯”了一声,目光仍停在签名上。
“她没带伞。”
他手指顿住。
窗外,雨声忽然大了。
三个月后,初春。
市司法局公告栏前围了不少人。一张A4纸,加盖鲜红公章:
关于注销林晚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林晚,身份证号……,因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林晚站在人群外,静静看着。公告下方,已有几处被雨水洇开的墨迹,像未干的泪。
她没说话,转身离开。
身后,有人议论:“可惜了,当年多厉害的女律师……”
“听说她举报了大老板,自己也栽了……”
“活该。知法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恶。”
声音飘散在春风里。
她走过街角花店,买了一小束白色洋桔梗。花瓣柔嫩,茎秆挺直,带着清苦的香气。
出租车停在市检察院东门。她付钱下车,抱着花束,走向那扇熟悉的玻璃门。
门禁需刷卡。她没卡。站在闸机前,静静等候。
三分钟后,闸机“嘀”一声,自动开启。
她抬步,走入。
大厅空旷,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她沿着记忆中的路线,走向电梯厅。电梯门开,她步入,按下B2。
地下二层,技术处。
走廊尽头,一扇门虚掩着。门牌:物证保管室。
她推门而入。
室内光线微暗。一排排金属货架,整齐陈列着密封物证箱。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与纸张陈旧的气息。
她径直走向最里侧货架。编号:JC-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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