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忽然让耿精忠来了食欲。
他连日来风餐露宿,除了啃干硬的干粮,就是喝水壶里发臭的熟水,胃里早已空得发慌,此刻拿起筷子也顾不上烫,便凑在碗沿大口大口地喝起粥来。
番薯原产吕宋,明万历间的长乐华侨陈振龙携归种苗,移植成功后繁殖迅速,而福州就是最早推广的地区,如今也成了最高产的杂粮作物。
为了储存,福州人将番薯刨切成长约一寸的丝条状晒干,做饭时放入锅中熬煮,此刻碗里番薯丝带著淡淡的甜味,混著白米的清香,滑入腹中便将五脏六腑熨帖得都舒展开来。
耿精忠又夹了一筷子糟菜,咸鲜滋味就著小鱼干的咸腥,竟也吃得津津有味。
然而热粥顺著喉咙滑下,烫得他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他吃得太急,只觉得腿上的毒疹被粥中热气一蒸,又开始钻心的痒,这才忍不住放下筷子掀起裤腿,露出布满红疹的大腿,有些地方已经被他反复抓破,结著暗红色的痂。
「公子慢点吃,你腿上这好像是毒疹。」曾阿妹看著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小声说道。
耿精忠这才擡起头,发现曾老汉、妇人还有曾阿妹都站在一旁,静静地看著他,桌上的碗筷一动未动。他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一起吃呀,你们的饭怎么还不端上来?」
话音落下,三人脸上都露出了尴尬的神色,曾老汉用拐杖戳著墙角的杂草:「我们不饿,公子先吃就好。」
耿精忠心中一动,瞬间明白了过来。这几碗粥,怕已经是这家人一顿的口粮。
他放下碗筷道:「等我渡过此劫,日后必有厚报。」
曾老汉却连连摆手:「公子说哪里话。先前那位贵人说好,已经给了我们五两银子。况且公子一看就是落难至此,能帮一把是一把,哪里还敢奢求什么厚报。」
耿精忠暗暗好笑,心想这老头哪里知道,眼前这个落魄的年轻公子,乃是手握重兵的藩王,自己日后照拂一二,也够他们消受的了。
此时的曾阿妹,还盯著他腿上溃烂的皮肤,皱著眉头说道:「公子,你这腿上的疹子看著好吓人。待会我带你去抓药,可不能再拖了。」
耿精忠神色微变,自己这处毒疹乃是外邪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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