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成一滩。白色,半透明,边缘已经干了,中间还泛着一点温热的光泽。他用右手食指蘸了一下烛泪——烫,但只是一瞬间。然后他感受着它在指尖凝固的温度,从烫到温,从温到凉,最后变成一层硬壳裹在指腹上。
火苗最后一次跳动。
灭了。
帐内陷入完全的黑暗。只有帐布缝隙透进来的微光——火把的光,月光的残片——勾勒出他的轮廓。他仍然坐在那里,右手食指上裹着那层已经凝固的烛泪,左手按在茶杯边缘。
像一尊石像。
天蒙蒙亮时,他站起身。
动作很慢。先是右手从案上移开——指腹上的烛泪已经硬了,裂开几道细纹——然后左手撑住案面,膝盖用力,站起来时右腿膝盖发出一声轻响。他在帐内坐了一整夜,腿已经麻了。
他走到帐边,掀起一角。
晨光从缝隙里照进来。灰蓝色的,带着清晨特有的凉意,落在帅案上,照亮了那杯凉茶和凝固的烛泪。茶杯里的茶水上浮着一层极薄的灰——是夜风从帐布缝隙吹进来的尘土。
他放下帐布,从案下取出信纸和墨。
铺开纸时左手手指在纸面上停留了片刻。纸是粗麻纸,纹理粗糙,指尖能感受到每一道纤维的走向。他把纸抚平,四角用茶杯和烛台压住。
右手蘸墨。
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停顿了很久。久到墨汁在笔尖聚成一滴,滴在纸上晕开一个墨点。墨点边缘慢慢洇开,在粗麻纸上形成一圈不规则的深色痕迹。
他用左手拇指擦了一下那个墨点。指腹上沾了墨,墨迹渗进指纹的纹路里。他把拇指在裤腿上蹭了两下,没有蹭干净,留下一条浅灰色的痕迹。
然后落笔。
只写了一行字。字迹沉稳有力,没有一丝颤抖,但握笔的右手手背上青筋暴起——从手腕一直延伸到指节,像是皮下有什么东西在用力往外顶。
写完最后一个字时,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那个顿点比别的笔画都重,墨迹透过纸背,在案面上留下一个针尖大小的墨痕。
他将信纸折好。对折,再对折,折痕压得很用力,指节因用力而发白。装进信封时信封口被他撕破了一小截——他看了一眼那个破口,没有换新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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