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蔽的,可也有主观使坏的,既然动了屠刀,就要从严从快,难以仔细分辨,便通通被推上刑台,士子们于哭哭啼啼中断送性命。
忙活一天,十几个刽子手累得气喘如牛,鬼头刀都砍崩五把。
另有五百余名对士绅抱有同情态度的江南士子被革去功名,记下姓名,永不录用。
又次日,便到大年三十,公审于卯时如期举行,来围观的百姓已经很少。
而过堂、判刑、上刑场的只多不少。
依律法,大夏没有连坐罪行,过去的夷三族、诛九族已被通通废除。
可江南士绅但凡在府外露过面的,几乎就没有一个没有恶行的。
因为隐田、抗税、兼并田产、欺行霸市、横行乡里,就是士绅的生存之道,在前明时,这些小打小闹只算品行不端,甚至算不上违法。
如果做事隐蔽,甚至品行不端也算不上,就是日常琐事,和吃饭喝水一般自然。
如今大夏要对吃饭喝水判刑,一干士绅怎么可能有一个能摘干净的?
公审台上,几乎是逢案便判,每判必斩。
能活下来的,只有士绅府上的女眷、孩童,因受妇道禁锢或未成年,这些人很少出府,没机会作恶,反倒留住性命。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判决没收了士绅府上的全部财产,是真的一寸地、一个铜板也没留下。
这些女眷孩童被赶出府去,恐怕下场不会太好。
而且大夏还对他们的谋生之道有诸多限制,首先就是不许读书科举,其次不许离开原籍,然后通信往来受严格监视,最后做工不得优先于普通民众受雇。
不愿在原籍等死的,唯一的活路,就是随船去开拓虾夷或大洋洲。
这已是大夏律许可范围内的顶格处罚。
其实这已根本不考虑这些士绅家眷的生存和重新融入社会的问题,纯粹就是防范他们在未来作乱。
一众士绅主犯自腊月二十八站到大年三十,三天里听得判文已不可计数。
从最开始的愤怒、彷徨,到恐惧、忧虑,到现在只剩麻木。
公审台上有帷幕挡风,有顶棚挡雪,主审官、检察官、旁听席上人手一个炭盆,故还能忍受。
苦主、证人们都住在民宅之中,也无所谓。
可主犯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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