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微钝,像被覆住多年。更细处,靴跟外扣处的“银十七”标记也在照纹片下显出微小的贴合边缘——那种边缘不是刻出来的,是贴上去的。
医官指尖点在银线边界上:“靴底银线疑有覆贴痕。外扣标记处亦见贴合边缘。现象可复核。”
红袍随侍目光落在江砚笔尖上,语气依旧平,却带着严厉的框:“把‘疑’字写进流程记录,不许写进结论。只写发现,只写现象,只写工具与步骤。结论由长老与执律堂裁决。你的笔不是判决。”
江砚应声,字句短促而冷:
【第三验:照纹片验视:靴底银线呈双层反光(上层新、下层旧),存在覆贴现象;外扣标记区域见贴合边缘。以上为验视现象,均可复核。】
三验落定,便进入三封。
红袍随侍取出执律堂专用封条——灰黑薄革带,带面嵌着暗红“律”字细纹,质地坚韧,像把刀鞘缝死。医官以银钳轻夹扣环,避免再度受力变形;随侍则在靴口、靴跟、靴底三处关键位置各贴一段封条。封条贴上瞬间,暗红细纹骤亮,沿边缘游走一圈,凝成不可篡改的锁纹,把这双靴子从“涉案器物”正式变成“不可触碰的铁证”。
“医印。”随侍沉声。
医官指尖凝出一缕淡灰灵息点在封条接缝处,一枚极淡的“医”字印记浮现,边缘与锁纹咬合无缝,像长在封条里。
“律印。”随侍随即取下腰间铜牌轻压封条末端,暗红“律”字印重重落下,压住所有接缝。
最后,随侍的目光落在江砚左腕:“临录牌印记。”
江砚掀开绑带,将临录牌凹线处按在封条收尾处。银灰粉末瞬间附着,浮出一道极淡银灰痕迹——这是“在场见证”的身份钉。一旦封条破损,他就是第一追责人;但同样,一旦有人试图偷换封条,他的痕迹也会成为追责链条的起点,反过来护住“证据未被暗换”的基准。
江砚把这一切写进补页,连封条编号、贴附位置、印记顺序、见证人身份都写得清清楚楚,不给任何人留下“记不清”的缝。
三封完成,才是三记。
医官将拓铭符纸编号、照纹片验视编号、扣环工缝位置的具体描述逐条报给江砚:工缝位于扣环外缘左侧三分之一处,铆点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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