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两三秒就会被打穿,四分卫留不出什么时间让接球手跑出距离。绝大部分进攻,兄弟会队的四分卫拿到球之后直接把球塞给跑卫或者全卫,走短传跑球路线,保守地一码一码往前磨。
这意味著布莱恩在防守端的工作量大幅缩减。盯防的外接手跑不了深区路线,他不用全速冲刺三十码去追人。体力保存得比场上大多数人都好。
布莱恩站在林万盛面前,眼睛亮著。
他其实从来都不喜欢角卫这个位置。防守组的活对他来说太被动了。等著对面开球,等著对面跑路线,等著对面传球,然后去追,去断,去扑。所有的动作都是跟著对面的节奏走的。
他喜欢进攻组。喜欢自己拿球往前冲的感觉。喜欢在防守球员的缝隙里面左突右闪找空间的感觉。喜欢甩开最后一个防守球员之后面前是一片空旷的绿色草皮,两条腿全力冲刺,风从面罩的栏杆缝隙里灌进来的感觉。
特别是持球冲进端区的那一瞬间。那才过瘾。
现在艾弗里上不了场,进攻组少了一个人。布莱恩的两只脚从他看到林万盛把艾弗里按回长凳上的那一秒钟就已经开始痒了。
「队长,我真的可以。我今天体力保存得很好,跑动量比他们少了一半。让我打槽接手,我能跑,能接,也能挡。」
林万盛转头看向站在旁边的鲍勃教练。
鲍勃教练也在看布莱恩。他的眉头纠结了一下,看了一眼坐在长凳上被队医按著冰袋的艾弗里,看了一眼布莱恩亮得过分的眼睛。
「行。」
他点了一下头。
「艾弗里你再休息一下。布莱恩你上,按照刚才的战术板跑。」
布莱恩的两只拳头在身体两侧攥了一下,嘴角往上咧。
「收著点。」鲍勃教练补了一句,「听口令。别自己乱跑。」
「是,教练。」
布莱恩转身朝球场跑过去。跑起来的步伐比林万盛还快两拍,两条腿蹬草皮的频率很高,像是憋了很久终于被放出去。
「Beaman」这句口号,从半决赛之后就焊进了布莱恩的骨头里。
准确点说,是物理意义上真焊进去了。
罢赛当晚,这小子肾上腺素爆棚,连夜狂奔杀进街角一家烟雾弥漫的纹身店,拍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