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藏起来,怕被人抢走,她说话声音不高,句子很短,总喜欢把“嗯”放在前面,比如“嗯,我知道”“嗯,你别急”。
她生气也不大声,她生气时会把水杯放得很轻,轻到杯底碰桌面没有声音,但你会感觉到她的手指用力了。
她喜欢把衣袖拉到手背上,冬天也不戴手套,说是方便写字,其实是因为她的手指容易凉。
她写字用的是很细的笔,字不飘,笔画收得干净,她写“哥”字时最后一笔总会带一点点回钩,那是她的小习惯,像在把人拽回来。
她吃饭慢,先把碗里不喜欢的挑到一边,再从喜欢的开始吃,她不吃葱,看到葱会皱一下眉,但不会说,她会把葱挑出来放到餐巾上,折起来包好,怕味道散出去。
她走路不爱踩水坑,哪怕绕远一点也要绕开,她说鞋湿了会难受,其实是她讨厌那种无处安放的凉意。
她睡觉时喜欢抱着一件旧外套,外套袖口磨得发白,是陈默以前穿过的,她抱着它不是因为暖,是因为那上面有家人的味道。
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哥,别硬撑”,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会轻轻吸一口气,像把担心先吞下去再吐出来。
她从来不求别人可怜她,她只想被记住,被当成一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一条编号,她不是404,她是陈曦!
她有手指的温度,有口头禅,有讨厌的葱,有喜欢的旧外套,有笑得很轻的嘴角,有认真听人说话的眼神,她存在过,她正在被抹掉,但只要还有一个人能把她说清楚,她就不会变成空白。
陈默写到最后,指尖发麻,眼眶发烫,他把最后一句敲下去时,几乎是咬着牙。
“记住她。”
“不许忘。”
——
档案核心里,纸雪忽然发出一声沉重的震动。
不是公章落下,是文字落地。
林清歌只感觉脑后一凉,像有人把一根冰冷的线从她后颈穿进去,紧接着,那根线变得发热,热得像金属被烧红,又不烫皮肤,只烫进骨头里。
她眼前闪过一段段文字,不是她读出来的,是直接压进来的,像有人把书页贴在她脑内壁,强行让她“记住”。
下一秒,金色的东西出现了。
不是光,是锁链。
一条条细密的金色锁链从纸雪里钻出,从书架阴影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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