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头目,人称“刀疤陈”。
见卢凌风带着人闯进来,刀疤陈先是一愣,随即放下酒碗,站起身来,脸上堆着谄媚的笑:“不知官爷驾临,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卢凌风懒得与他周旋,直接将那红袍扔在他面前:“认认看,这件红袍,可是你手下人弄丢的?”
刀疤陈低头一看,脸色微变,随即又堆起笑:“官爷好眼力。这件红袍,确实是小的手下人弄丢的。
半个月前,有个姓戴的老板,雇了我们的人,说要运一批衣裳出城。负责送货的,是个叫陈叔宝的小子。”
“陈叔宝?”卢凌风眉峰微挑,这个名字,倒是有些耳熟。
“是。”
刀疤陈点头,摸了摸脸上的刀疤,“那小子是个怪人。半个月前刚来投奔,说要做跑腿的活计。
我们这儿招人,向来是要问清底细的,可他倒好,闭口不谈自己的来历,只拿出一块银锭,说是押金,还说只要管饭,工钱多少无所谓。”
他顿了顿,又道:“这小子,看着就不像是干苦活的人。细皮嫩肉的,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
平日里干活,也是挑三拣四,专挑那些去富人区送货的活,若是去那些穷街陋巷,他是说什么也不肯去的。
而且,他还总爱捧着一本破书,看什么齐梁艳体诗,嘴里还念念有词的,说什么‘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听得人头皮发麻。”
“他还说,自己早晚要离开这里,扶摇直上,不是久居人下之辈。”
刀疤陈撇撇嘴,语气里满是不屑,“干我们这行的,都是些苦哈哈,哪有什么扶摇直上的机会?我瞧着,这小子怕不是脑子有问题。”
卢凌风的目光沉了沉,追问道:“他如今在何处?”
刀疤陈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叹了口气道:“官爷,不瞒您说,那小子六天前就不见了。”
“不见了?”
“是。”
刀疤陈点头,“六天前,他来上工,身上穿的,就是这件石榴红袍。我们都打趣他,说一个跑腿的,穿这么名贵的衣裳,不怕被人抢了?
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那天他送完货回来,就说要辞工,然后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走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的人影。”
“他住在何处?”
“说是住在修真坊一带。”
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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