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修堤之事,溧阳郡衙只需负起监工督查之责即可,不必亲自主持操办。具体工程,可交由一家商贾士绅全权负责。高郡守若有合适人选,尽可推荐。”
高长禾闻言愕然。
方才许元直提及修堤时,他心中便已隐约猜到几分。
毕竟地方上各类工程,小到修桥铺路,大到筑城建署,确实是由与主官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商贾士绅承揽。
这几乎是官场心照不宣的惯例。
只是像重修溧水河堤这等大工程,历来都是由官府主导,征发徭役,层层督办。
他原本以为,许元直既提出此议,必然早已内定了承办之人,多半是其亲族或心腹,自己只需听命配合,分些汤水即可。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许州牧话里话外,竟似要将这等权力,交到自己手上?
三百万两的工程,其中可操作的空间、可攫取的利益,也足以让任何一方眼红心跳。
若由自己的亲族来承办,凭借郡守之权,完全可以征调民夫以代雇工,再以摊派之名向各县索要粮草物料,里外里省下的,何止数十万两?
即便老老实实修建,不偷工减料,也足以赚得盆满钵满。
这位许州牧,真舍得将这么一大块肥肉,拱手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