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平皱巴巴的衣襟。
尽管依旧狼狈不堪,但至少,看起来像个人样了。
做完这一切,我最后看了一眼水中那个眼神已然不同的倒影,转身,不再有任何犹豫,迈开脚步,沿着来时下山的小路,大步走去。
死!
也得死的帅一点!
老子是李阿宝!
脚步起初还有些虚浮,但越走越稳,越走越快。
踏过被晨露打湿的草丛,惊起几只早起的山雀。穿过弥漫的晨雾,衣角带起细微的水珠。
我的背影,在渐亮的晨光和林间的薄雾中,显得有些孤单,却挺得笔直。
仿佛一把被尘土掩盖、此刻正缓缓拔出的刀。
山下的金河县,还笼罩在黎明前最深的黑暗中。
但我知道,那里有等我的人,也有要杀我的人。
而我,回来了。
———
金蟾蜍娱乐城顶层,那间可以俯瞰大半个金河县夜景的奢华办公室。
此时是凌晨,窗外一片漆黑,只有远处零星的街灯和河面上“金蟾号”游艇的轮廓灯。办公室内没有开主灯,只亮着墙壁上几盏昏黄的射灯,光线聚焦在巨大的红木办公桌中央。
吴志豪穿着一身黑色的丝绸睡袍,腰带松松地系着,露出小片胸膛。
他坐在宽大的真皮转椅里,身体微微前倾,目光专注地看着桌面。
桌上铺着一块雪白的麂皮。
麂皮中央,横放着一把刀。
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砍刀、匕首,而是一把造型古朴、线条流畅的短刀。
刀身长约一尺二寸,略带弧形,唯有靠近刀镡的根部,隐约刻着一个奇异符号。
刀柄缠着陈旧的、已被摩挲得发亮的黑色鲨鱼皮,尾端镶嵌着一颗不起眼的、颜色深沉的墨玉。
吴志豪手里拿着一块同样雪白的软布,正擦拭着这把短刀的刀身。
他的动作很轻,很柔,仿佛在抚摸情人的肌肤,软布拂过幽暗的刀身,发出几不可闻的沙沙声,刀身却并未变得更加光亮,反而那哑黑的色泽似乎更加深沉内敛,仿佛连灯光都要吞噬进去。
办公室里并非只有他一人。
靠墙站着四个人,三男一女。
都穿着黑色的紧身作战服,站姿笔挺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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