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进五脏六腑,咽进骨头里,咽进灵魂里。那些字像一把把小刀,在他身体里游走,左一刀,右一刀,把那些堵住了的、长死了的、坏掉了的东西,一块一块地剜出来。剜完了,空了,空荡荡的,像一个搬空了家具的房间。
然后他看见了。
不是用眼睛看见的,是心看见的。他看见自己以前一直在抗拒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很大,很大,大到他不愿意面对,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接受。那个东西叫“天命”。他不是不知道自己是第二十届财神,不是不知道自己的任务是猎杀堕落财神,不是不知道比干说的那些话——“小卒过河能顶车”。他知道,他都记得。但他从来没有真正接受过。他以为自己接受了,其实没有。他只是半推半就地往前走,走到哪算哪,能走多远走多远,走不动了就不走了。他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说:这种事不该是我来干。我只是个开当铺的,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凭什么是我?凭什么不是别人?凭什么我要受这些苦?
那个声音跟了他很久,从邺城跟到洛阳,从洛阳跟到幽州,从幽州跟到这座山的山腰上。它在他心里扎了根,生了根须,根须扎得很深,深到他自己都不知道它的存在。现在他知道了,因为他把那些堵住了的东西剜出来了,剜出来了,那个声音就藏不住了。
他看见那颗种子了。种子很小,小得像一粒芝麻,黑黑的,硬硬的不起眼。但它一直在那里,从他在平安巷赊酒的那天起就在那里。那颗种子里藏着的东西,不是他自己选的,是天道选的,是比干选的,是命运选的。他一直以为命运是可以抗拒的,可以逃避的,可以像躲债一样躲过去的。他错了。命运不是债,债躲了就没了,命运躲了还在。
他用力,那颗种子裂开了。
裂开的声音很大,整个世界都晃动了一下,大到寺门上的瓦片哗啦响了一下,大到云团突然抬起头,耳朵竖得像两根天线。一股金色的光从他心口迸出来。那光很亮,很烈,像一把刀,从他的心口刺出来,刺穿了棉袄,刺穿了皮肤,刺穿了血肉,刺到了外面的空气里,光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像一朵金色的云。光很烫,烫得他的胸口像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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