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有存焉,同之可也,丧月之断限以三十六日。嗣主、百僚、内外遐迩奉制割情,悉从公除。”
翻译过来,就是这些事情节俭节约就好,三年丧期虽然符合礼制,但汉文帝既然改革了,而且通行到现在,就有它的道理,咱们按着办就是了,从我的丧事办完到除服,上限就是三十六天。
至于继承人高殷,百官和内外的臣子们,远的就别来了,知道有这份心意就行,近的正常按照公事办理。
这一点同样是北齐在汉化方面比北周深邃的一个细节,因为之前的许多皇帝驾崩时,因为各种原因,事情没处理多少,还没来得及修陵寝,人就又驾崩了。
这就导致一个很尴尬的现象,就是之前从曹魏到西晋到北魏到北周乃至到隋朝,都是葬礼结束后即刻去掉丧服,而穿丧服的日期是定好的,最长就是二十七日,所以整个葬礼从开始到结束,就最好是二十七日。
但现实就是往往人死才开始修陵寝,选地到施工,修的还是皇帝的陵墓。再加上这时期还有通过占卜选择吉日下葬的习惯,以及附近的王公大臣赶来吊丧,想要这些都在二十七日内完成?半年都不一定够!
而不下葬,丧期就完不成,那么这个日期就变得又臭又长,特别尴尬,毕竟二十七日的服丧期早就过了,但皇帝下葬丧期才能结束,所以这个丧服是穿也不行,不穿也不行。
薄葬的发展,跟这样的葬期也有一点关系,太过隆重的葬礼,会让葬期拖得很长,变得很麻烦。
而在北齐,或者说高洋在这一点上就很精明,从开始办丧礼,到下葬这段时间不算,而是从我下葬之后开始计算,下葬后第三十六天,大家就可以脱掉衣服,不用再怀念我了,服制和丧期分开计算,不受影响,让制度变得十分灵活。
同时cue了一下汉文帝,远远的祧了一下汉制,标榜自己是汉礼正统,因此虽然隋朝因为莫名的原因没有抄走这条,但唐朝和宋朝都忍不了葬期和除服不统一的状况,都用起了北齐这项制度。
回到高洋自己身上,他历史上下葬就花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这一部分就有着高演故意延长葬礼,争取机会拉拢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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