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具备较高社会危害性,该情节本院依法予以从严考量;鉴于本案全部赃款已追回,未造成受害者永久性财产损失,危害后果有所降低。”
层层说理,法理结合情理,既不回避犯罪事实与社会危害,也充分考量胁从犯、重大立功、坦白悔罪、成长背景等全部从轻情节,逻辑严谨,评判公允。
说到此处,审判长稍作停顿,目光望向被告席上的林伟,随后宣读最终判决主文: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以及相关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伟犯电信网络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判决结果宣读完毕的瞬间,旁听席上响起一阵低低的唏嘘声。十余万元涉案金额的电信诈骗案件,结合胁从犯、重大立功、认罪认罚多重情节,一年三个月的刑期,宽严有度,契合全案所有情节。
林伟站在被告人席位,听完判决结果,脸上没有任何意外之色,神情依旧平静坦然。从身陷缅北囚笼开始,他就做好了接受法律惩处的全部准备,一年三个月的刑期,是法律对他过往罪行的公正裁决,他心悦诚服。
审判长目光看向林伟,依法询问:“被告人林伟,本院一审判决如上。你是否听清判决内容?是否服从本判决?是否提出上诉?”
林伟抬起头,目光正视审判席,声音清晰、坚定,一字一句作出回应:“报告审判长,判决内容我已全部听清。我服从本判决,不上诉。”
没有犹豫,没有迟疑,当庭明确放弃上诉权利。这句话,代表着他彻底接纳了这份判决,也代表着他愿意在接下来的刑期里,安心服刑、认真改造。
“好。”审判长微微颔首,敲击法槌,“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控辩双方在法定期间内不提起上诉、抗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现在,宣布休庭。”
“全体起立!”
法槌落下,清脆的声响回荡在法庭之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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