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甲炉旧灰验出来的,是同一类。
一个胆小的杂役记下的这本破账,竟和样本库最深处那撮旧灰,对上了口供。
小账里,陶六名字的旁边——有一行小字。
马长根当年,写得很用力。
【说,丹香,太冲。】
那一行字的墨,比别处都重,纸,都被笔尖戳得起了毛。
马长根一个字都不懂什么香火补衡、什么补火三息;他,只会把陶六临死前说过的那一句“丹香太冲”,一笔一划,死死地记下来。
罗清叶,看着那行字。
“味感,反馈。”
“又——被记下来了。”
从周衡、陶六,到田小满、青灰七号——这一路翻上来的案子里,“味感”这两个字,一次又一次地出现。
寻常人,说不出丹道;可,他们记得那一股味,对不对。马长根替陶六记下的这一句“丹香太冲”,和后来千百张被删掉的差评,是同一样东西:不懂丹道的人,拼尽全力,留下的一点证。
郑直,低下头。
这一次——他,没有写。
该记的,马长根已经替陶六记了;该验的,齐墨已经替马长根验了。
郑直望着那本抖抖的小账,忽然觉得,任何一句判词落上去,都嫌重。
他,只是很轻地——按了一下掌心的铜牌。
像替马长根、也替陶六,说一句:
我,看见了。
这三个字,郑直没有说出声。
可,他知道:这,就是马长根这本小账,等了许多年的一句,回话。
当年,陶六说“丹香太冲”,没人听;马长根把它记下来,也没人看。
一句没人听的话、一本没人看的账——熬了这么多年,熬到今天,终于有一个人,把它们捧到光底下,说一句:我看见了。
马长根当年信“说了,也没人听”;
可,他到底,没有把嘴彻底闭上,他把那些没人肯听的话,偷偷记进了这本小账。
许多年过去,这本没人看的小账,终于被人调上了这座铜楼的正中;那一个一个被他记下的名字、那一句替陶六一直死死记住的“丹香太冲”——今天,头一回,有人看见了、也认了。
杜契使的袖中,响起那一声熟悉的脆响;可,这一声,在马长根这本抖抖的小账面前,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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