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滥用职权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话音落,全场屏息。
周砚舟终于抬眼,看向严正。那眼神里没有恨,没有惧,只有一种近乎悲悯的疲惫:“严检,你漏说了一句——我救过她。”
严正迎着他的视线,颔首:“是。2017年3月,你在梧桐巷口拦下欲跳桥的林晚,带她去心理援助站。那张合影,挂在警史馆二楼‘温情执法’展区。”
“所以,”周砚舟嘴角牵起一丝极淡的弧度,“一个救过她的人,为何又要毁掉她?”
严正没答。他示意法警,将一台笔记本电脑推至证人席。
陈砚走上来了。
他穿着旧夹克,头发花白,走路略显迟缓。经过周砚舟身边时,脚步未停,目光未偏,只将一张光盘放入电脑光驱。
屏幕亮起。
不是监控,不是报告,而是一段音频。
背景音嘈杂,有键盘敲击声、空调嗡鸣、远处模糊的警笛。录音时间戳显示:2017年9月25日,晚22:03。
周砚舟的声音响起,温和,耐心,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磁性:“……晚晚,别怕。那些照片,我帮你删了。你爸的医药费,我垫上了。只要你按我说的做,下周就送你去省城读书,学设计,你喜欢的。”
林晚的声音很轻,带着哭过的鼻音:“周队……那张光盘,真不能交出去吗?里面有……有他们卖假药的账本,还有……还有你签的验收单。”
短暂沉默。键盘声停了。
周砚舟笑了,笑声低沉悦耳:“验收单?晚晚,那是我签给你的‘毕业证书’。你帮我整理了三个月的案卷,这是酬劳。至于账本……”他声音放得更柔,“那是他们栽赃我的。你交出去,第一个坐牢的,是你爸。他签过字的‘药品代购知情同意书’,就在你家床板底下。”
音频至此中断。
旁听席有人压抑地抽气。
林父端起搪瓷缸,喝了一大口水。水顺着下巴流进衣领,他浑然不觉。
严正转向审判长:“审判长,该音频由陈砚同志于2017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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